取車時請出示有效汽車駕照、身分證、信用卡等相關證件及預約單,如證件不符規定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。
訂金為租金總額之30%,春節期間為租金總額之50%,餘額應於取車時全收付清;訂金請於預約後3日內付清。
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更改轉租他人;如欲異動取車日期,優惠條件另議。
取消訂車,訂金將予保留三十日(自取車日起算),如超過三十日仍未使用,則視同放棄。
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退回訂金。
全車系車種皆配備CD音響,請客戶自備CD片。
使用信用卡付費,無需外加手續費。
天數計算方式:由取車時刻起算,租用六小時(含)以內為半天;六小時至廿四小時為一日
逾時:每小時以表訂價之十分之一計算
續租:還車時間前先電話告知,超過48小時須先至各門市支付續租之租金
提前還車:事先告知,租金另計,未滿一天以一天計算
營業時間:門市營業時間08:00-20:00

無論您選擇的租金為A式、B式、C式,皆享有駕駛乘客保險。所有車輛皆含第三者責任險,
以保護駕駛人在車輛事故被第三者對傷亡及財損理賠。
而B式、C式的功能是當您所承租的車輛遺失或碰撞時,幫您減輕財務上的負擔。
保險內容請參考本公司價格表,且於租車時註記完整。


  • 有效身分證或護照(影印)
  • 有效汽車、機車(適用車型)駕照或國際駕照
  • 有效信用卡付費或有效學生證
  • 以上3項請攜帶正本供查驗,若持國際駕照租車
  • 信用卡須留影印本,本公司保留車輛出租之決定權

1. 車輛出險時,一律報請警方處理並製作筆錄,以保障保險權益;車輛維修以車輛原廠為主。

2. 駕駛執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得拒絕以B或C式費率出租車輛,若以A式承租則需連帶保證人,方得以租用車輛。

3. 租金所含之車體損失險為乙式車體損失險。

4.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逾時租金,每小時以表訂日租金十分之一計。

5. 依定型化契約:承租人承租之車輛如有碰撞或遺失出險者,致無法營業者,另需負擔營業損失依表定之A式費率計費。

6. 各項費用及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利,如有變更時本公司不另行通知,最新異動消息請洽櫃檯人員,
    並以承租時公告為版本。

7. 保險條款依財政部91.07.10台財第0910750797號函之保單條款為主。

8. 本保險不包含「不明原因車損」、「酗酒險」、「天災險」、「零件險」、「車輛折舊」。

詳細租車規定請於承租時參閱租車合約書。